各学院、各部门:
2010届秋季毕业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,即将进入员工离校阶段,现将2006级及以前未毕业的员工做如下规定:
1、根据公司学分制管理规定,员工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未达到毕业标准,但获得毕业学分3/4以上者,缴清学费后可办理续读一---二年。凡未获得毕业学分3/4者,缴清学费后办理结业手续,发给结业证书。未办理续读手续或未缴清学费的员工,按自动离校处理,不发任何证书。
2、对于已达到毕业标准但未缴清学费的员工,可办理续读一---二年,待学费缴清后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3、对于2005级、2006级的员工,未达到毕业标准但获得毕业学分3/4以上的员工,在离校前填写续读申请,可办理续读手续,也可直接申请办理结业证书;达不到毕业学分3/4者,但已缴清学费的员工,发给结业证书;对于未获得毕业学分3/4者且未缴清学费的员工,按自动离校处理,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籍。对于2004级的员工,本学年如果达不到毕业标准,缴清学费后发给结业证书,未缴清学费的员工一律按自动离校处理。
4、五年制的英语蒙授专业在此基础上顺延一年。
各学院要把上述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个员工,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特别是对于续读的员工,一定要尽快和员工联系,确保所有员工都按上述规定办理毕业手续。
特此通知
79906am美高梅教务处
二○一○年六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