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全区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内教学工函[2017] 6号)文件精神,公司将开展2016—2017学年自治区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各班级严格执行学校评选条件,按照比例做好推荐工作。
二、评选范围
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生,2016级员工不参评。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推荐范围为组建两年(含两年)以上的全日制本、专科自然班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三好员工
推荐员工在2015—2016学年度获得“国家奖学金”᠌᠌᠌、“一等奖学金”、“明德奖学金”、“叶圣陶奖学金”任一奖项均可。刻苦学习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,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%,恪守学术道德,坚守学术诚信;
(二)优秀员工干部
1.推荐员工必须是各类员工干部;
2.推荐员工必须是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3.推荐员工在2015—2016学年度获得“国家奖学金”、“一等奖学金”、“明德奖学金”、“叶圣陶奖学金”、“二等奖学金”任一奖项均可。
4. 品德优秀,文明修身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;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各方面全面发展,综合评价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%;身体素质好,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;
(三)优秀大学毕业生
推荐员工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(或国家奖学金、明德奖学金、叶圣陶奖学金)和一次二等奖学金(或优秀员工干部)及以上奖项者,或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(优秀员工干部)及以上奖项者。
(四)优秀班集体
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:
1.推荐班级为组建两年(含两年)以上全日制本、专科自然班级;
2.推荐班级所在的学院荣获2015-2016学年度“员工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;
3.推荐班级荣获2015-2016学年度“优良学风班”荣誉称号。
4. 注重学风、班风建设,班级员工在思想、学习、体育、艺术、纪律、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,体育合格率达到90%以上;
(五)破格条件:对在见义勇为、舍己救人、拾金不昧、发明创造等方面实绩突出的,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,可破格参加自治区级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。
四、工作要求
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登陆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(http://219.225.164.252:8080/ssg/main/login)申请,将提交材料于4月25日前导出报送至学工办,电子版发到wlxxgb@imnu.edu.cn。
提交材料: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登记表》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(A3纸正反面打印)及电子版; 《全区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花名册》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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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20日
附件:1.名额分配表.xls
2.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 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登记表(考虑到员工手写字迹不是很工整,需统一将内容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,登记表的封皮是图片格式,需打印出来再手写)登记表.doc
3.全区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花名册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