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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

[日期:2008-10-29]
根据上级兵办公室统一部署,为了圆满完成今年冬季公司的征兵任务,现就公司2008年征兵工作安排如下:
        一、征集时间
        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决定,今年冬季征兵时间,从11月1日开始,12月10日起运新兵,12月31日前将新兵全部送到部队。
        二、征集对象
      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,同等学历的,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。(注:只征集男生)。
       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院校员工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,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。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员工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,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员工,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,退伍后准其复学。
        三、征集年龄
        大专文化程度的青年22岁;本科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政审和身体条件
      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身体条件,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2008年8月21日颁发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检标准调整为大专以上学历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、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。
        五、征集办法
       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员工在就读学校应征,经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,由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
        六、关于退役后安置
        退出现役后,愿意复学的老员工参见《79906am美高梅入伍员工退役复学有关工作的暂行规定》。不愿复学的老员工,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,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,做好安置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报名时间:11月3日——4日
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赛罕校区:4392556/13214716566(乌老师)E-mail:wunen@imnu.edu.cn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盛乐校区:13347121058(秦老师)   E-mail:qinyun@imnu.edu.cn